朗读
| 根据《新昌县教体局<2013年新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生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有关学校学区生招生实际,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报名对象 符合在城区中小学借读条件的学生(读小学的须出生在2007年8月31日前)。 二、招生学校及剩余学额 在城区初中、小学学区生(含父母在城区购有房产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有房无户”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结束之后再行公布。 三、报名登记时间 1.父母在城区购有房产的“有房无户”适龄儿童,要求借读城区小学的,带父母的房产证(购有房产,房地产公司已交付使用,因故未做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与正式购房付款专用发票;已入住的自建房,尚未做房产证的,凭用地许可证和建房许可证)及至少父母一方劳动用工合同及由用人单位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个私经营证件)及社会保险凭证等有效证件(截止2013年6月30日须满一年),于7月9日上午直接到房产所处施教区的小学报名、审核、确认及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余额数时,由学校按房产证登记先后顺序等方法进行录取。 2.其它符合在城区初中、小学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一天,上午7:30开始,下午4:00截止,预期不再报名登记。 四、报名地点: 有余额的招生学校(每位学生只能限报一所,多所学校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各校报名登记材料审查核实:7月15日—7月19日。 六、公布有效报名名单及公布地点:2013年7月20日,在各学生填报志愿学校内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七、录取办法 根据有效报名人数及学校招生实际,报名人数未超剩余学额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的学校则公开摇号录取。 八、需带证件(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 2.居住证明:父母及本人的房产证及有效房产证件,提供下列之一即为有效房产证件: (1)房产证; (2)已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及付款专用发票; (3)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产证复印件,并由经办人、负责人分别签名,加盖抵押单位公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和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可代替房产证报名; (4)已入住的自建房因故暂时没有做房产证的,能提供用地许可证、建房许可证,也可代替房产证报名; (5)房产证为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共有的,需同时提供能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户籍薄或户籍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3.工作证明:经营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个私经营证件),或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人社局签名盖章的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截止2013年6月30日)。 4.非新昌籍的同时提供(居)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县户籍在城区无住房的需提供暂住地有效证明。 九、摇号程序及办法 1.核实报名资格及人数。 2.各校分时段按程序摇号: (1)具备摇号资格的新生监护人代表(每生限一人),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前到摇号地点报到。 (2)主持人宣布现场纪律、摇号规则。 (3)公证员审核、公示摇号箱,工作人员根据编号顺序依次投放摇号卡。 (4)由工作人员抽出第一位新生摇号卡,再由该新生的监护人代表抽取前五位新生摇号卡,然后再由这第五位新生中的最后一位新生的监护人代表再抽取下一轮的五位新生摇号卡,依次类推。 (5)等摇号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宣布已获取就读资格的新生姓名和就读学校。 (6)由公证员宣布本次摇号的有效性。 (7)由主持人宣布摇号活动结束。 3.摇号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报名学校 摇号时间 摇号地点 初中 西郊中学 2013年7月22日上午8:30 西郊中学 七星中学 2013年7月22日下午2:00 七星中学 城关中学 2013年7月22日上午8:00 城关中学 实验中学 2013年7月22日下午2:00 实验中学 小学 城东小学 2013年7月22日下午3:00 城东小学 实验小学 2013年7月22日上午8:00 实验小学 青年路小学 2013年7月22日下午3:30 青年路小学 南明小学 2013年7月22日下午2:00 南明小学 南岩小学 2013年7月22日上午9:30 南岩小学 礼泉小学 2013年7月22日上午8:00 礼泉小学 十、纪律要求: 参与借读生就读资格摇号的全体工作人员在摇号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办事程序,严把政策关,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肃处理。所有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高声喧哗、随意走动,扰乱会场秩序,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由工作人员请出会场。 十一、注意事项 1.已被城区公、民办初中、小学录取的,不得参加本次报名摇号。 2.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条件材料有假或在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的,取消摇号及录取资格。 3.城区各初中、小学录取后,对尚未摇号录取但愿意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街道教育工作站按一定的原则统筹安排至本次公开招收借读生学校尚有余额的学校或城区以外的郊区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剂或因学额已满无法安排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2013年7月23日在校门门口公布通过摇号获得各校入学资格的新生名单或直接录取的新生名单,领取入学通知书(在城关中学、实验中学、七星中学借读的学生须同时填写“初中毕业后自愿不享受本县省重点高中定向并轨生名额”的承诺书)。 十二、若其他文件中的提法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十三、本实施细则由街道教育工作站负责解释。 十四、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1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借读生招生。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2年7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