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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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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373

新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3〕59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绍政办发〔2013〕1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电子商务的思想认识,围绕我县“三城四化”战略,立足“电商换市、整合资源,统筹发展、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以电子商务应用普及为突破口,以促进网络经济为发展方向,以建设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电子商务楼宇)为主要载体,以技术创新为有效手段,努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我县经济持续稳健发展。

一是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配置的作用,建立政企良性互动机制,按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电子商务大产业的要求,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融合发展。按照我县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消费发展趋势,努力推动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消费服务电子商务、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等协调发展,加快促进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和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

三是联动发展。立足电商换市和产业振兴,优化布局,整体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发展行业电子商务专业网站和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业态、电子商务创业园区以及电商物流配送基地;依托特色产业和专业市场的现有产业集聚优势,搭建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孵化平台。培育以农产品服务、旅游电子商务为主流的新型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商贸旅游业和面向广大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服务,通过示范带动推进电子商务向纵深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1.总体思路。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策扶持为手段,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和配套体系建设,到2015年,营造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服务体系,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努力争创“电子商务示范县”。

2.工作目标。实施“2111”计划,即到2015年规划建设2个电子商务园(基地、楼宇),新发展100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新培育1000名以上电子商务人才,建成1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到2020年,电子商务成交额达到200亿元以上。

三、发展重点

1.推广工业集聚发展区电子商务应用。

围绕我县机械制造、生物服务外包、产品加工、纺机、医药、汽摩配、冷配、轴承、胶囊等优势制造产业,以我县工业集聚发展区为载体,培育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本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尤其是在轴承、纺机、冷配、汽摩配等领域建立集推广、交易、物流、支付等电、工、贸于一体的B2B、B2C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构建专业性行业B2B平台,鼓励和推动园区企业整体应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快形成区域性、行业性供应链及产业链布局,形成有效支撑我县经济发展、辐射全国的行业B2B价值链体系。充分发挥外贸电子商务平台作用,鼓励制造企业和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推广农业电子商务应用。

以中国茶市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依托茶叶、花卉、高山蔬菜、杨桐柃木、小京生花生等新昌农特产品优势及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加快建设双向互动的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开展合作,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种养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促进获得GAP、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农产品的销售。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建设,支持我县第三方平台与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连锁超市等建立农产品网上直采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3.推进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应用。

以我县商贸流通市场为重点,大力推动大型商业企业开展B2B、B2C网购总部及其后台服务中心业务;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电子购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业企业、购物中心和连锁超市建立网站,展示企业形象,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开展网上销售以及话购、视购和邮购;积极推进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网上批发、网上拍卖、产品采购、网络交易等B2B电子商务;积极推进城市商业区和主力商圈信息化平台建设,支持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住宿餐饮、连锁超市、批发零售、大型卖场建设网上商城;建设电子商务园区;支持工商联合会、餐饮协会、汽车协会、房产协会、家装协会、电子商务协会和其他专业协会等牵头整合我县商贸流通市场的网购业务,建立新昌网购门户和联盟营销、联合配送的市场化运营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办,配合单位:县农业局、邮政局、团县委)

4.积极促进旅游电子商务应用。

充分发挥天姥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佛寺风景区、达利丝绸世界等旅游品牌优势,以大佛寺创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为契机,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旅游服务企业,整合我县的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特色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服务资源,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和具备在线交易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旅游企业和商务网站运营商建立面向代理商的分销系统和面向旅游者的在线销售系统,发展旅游搜索引擎、景区智能化数字化管理、门票支付、手机支付、网络游戏等新型营销模式,推广和应用“掌上新昌”智能手机软件,提升旅游营销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5.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

大力发展物流配送中心,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物流配送企业的技术含量和服务质量。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面向所有网上商户的社会化、专业化物流配送机构。加强物流和仓储企业建设,建立高标准的仓储基地,为从事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便捷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建立物流仓储信息采集和发布平台,及时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仓储用地、业务指南等信息。加大电子商务技术的运用力度,推进物流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结合,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以电子商务应用带动物流行业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积极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的电子商务。

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发展面向政府和企事业的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降低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应用成本。鼓励信息通信、现代物流、动漫创意、金融保险、生物医药、医疗卫生、广电传媒等行业的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跨境电子商务的零售出口业务。(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 县经信局、高新园区、工业园区)

7.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电子商务。

依托我县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以达利丝绸生态产业园、美盛动漫、茶文化、影视文化、唐书之路、天姥山景观、佛教文化等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网络媒体展示、网络游戏、动画漫画、数字音乐和数字发行及衍生品,加快发展数字新媒体在线服务产业。(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8.积极发展房地产业的电子商务。

支持专业房地产网络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整合房地产开发商、经纪人、物业业主和消费者、创业者的供求动态信息,积极开展在线信息发布、购房洽谈、看房预约、金融服务、商铺招租、门店转让、网上房交会等房地产网络营销服务,改造传统房地产信息服务模式,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促进房地产营销现代化。(牵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9.积极发展家政服务业的电子商务。

以服务城市社区为目标,运用电子商务手段整合全县家政服务资源,将代购、保洁、订餐、家教、保姆等各类社区服务集成到家政服务平台,构建直观互动、方便快捷、规范可靠的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传统家政服务向现代家庭服务模式转变,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品质。支持面向城市社区、居民的水电气缴费、证照办理、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一站式的电子商务服务。推进网上纳税、网上年检、网上申报等政府公共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0.搭建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大专院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和软件设计与运营等服务;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优化创业和就业环境,加大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的培训力度,为电商提供人才支撑。(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局)

四、工作保障

1.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下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服务业办,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合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纳入县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2.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综合体建设及“退二进三”等有关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商务区(开发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的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或免费入驻方式,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更好地发挥孵化功能。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建设,推动“三网”融合。积极利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实现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网络。实施信息化发展战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县政府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国内外及本地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投资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以及电子商务人才培育等。加大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

4.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育。鼓励县内有关学校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物流等学科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多渠道举办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和人才实务培训。通过以奖代补、费转成本、优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加大县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学者、企业家数据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电子商务建设重大事项评估和决策中的作用。

5.依法规范电子商务经营管理。构建电子商务信用评估体系,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网上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切实保障经营者权益、商业秘密、电子合同监管、网络信用管理等;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加强信息分析和研判工作。

6.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来抓,科学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好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31129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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