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在建交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为深刻吸取温岭1.14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绍市交发[2014]8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县府工作要求,强化客运站场、码头、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春节前后、元宵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重点对从业人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三、重点对象
(一)客运站场、码头等交通公共场所;
(二)集中停放或正在运营中的船舶、班线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运输工具;
(三)运输企业、车辆维修企业、交通工程施工企业;
(四)大型桥梁和隧道;
(五)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客运站场、码头等;
(六)各单位内部的消防重点部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行业用油、用电、用汽量大,交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将极为严重。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整改,严格督查,抓好工作落实。县局成立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领导小组,由王晓明局长任组长,王满荣、林福祺、俞勇、石光明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公路段、县运管所、县港航处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行业管理领域内的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针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消防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口占用、营运车船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应急锤、电线敷设不规范、未落实车船检测检查制度等一般消防隐患,要督促相应单位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消防隐患。对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严重堵塞、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铁栅栏等重大消防隐患,联合消防部门依法挂牌督办,或者依法对该单位查封或关停。
(三)加强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各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运用报纸、网络、车载多媒体等多种宣传工具,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播放突发情况下乘客逃生自救宣传片。加强消防安全的业务培训,对驾驶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进行再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师生和旅客群众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开展演练,提升救灾能力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消防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消防演练,特别是存有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企业和交通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火和救生演练。要保障消防安全经费的落实,配齐配强消防装备,保持消防设备安全完好,有效提升防火自救和灭火能力。
请各单位将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于1月22日前报县局安运科,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陈伯慧,电话:86023463。
抄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会,县消安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