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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根据省普法办、市普法办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决定从2014年1月下旬起到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扣法治新昌、平安新昌工作重点,围绕“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和谐人人共享”主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抓住春节期间大量人员返乡过节的时间节点,集中时间,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人民群众欢度祥和、平安佳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法治创建、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中对平安中国建设、“枫桥经验”、“平安新昌”、“法治新昌”的新要求,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深入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水共治”、环境治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深入宣传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问题,广泛开展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各类侵犯财产、人身安全等典型案件的宣传,大力普及防盗抢、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深入宣传《公司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与企业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宣传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人员在春节期间开展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活动情况;广泛宣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群防群治和志愿服务等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主要活动
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组织,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餐饮、家政等服务业行业,以及车站、码头等外来务工人员返乡集中地,针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留守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青少年假期社会活动,组织开展法制讲座、展览展示、赠送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针对青少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借助各类宣传平台,在全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化宣传效果。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农民工薪酬纠纷专题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开辟热线电话专线、宣传栏专栏,结合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开设专窗,重点为返乡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二)开展青少年假期法制安全教育活动。采取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等媒体,广泛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确保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
(三)开展法律顾问下基层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特别是重视“乡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及时、就近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四)开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发挥电视、报刊、网站、微博等各类媒体优势,在车站、广场、人员聚集区域、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等区域,开展《宪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主题宣传力度,助力交通治堵、食品安全、防火防灾、“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开展“网上平安创建”学习讨论实践活动。以“让网络空间晴朗起来——当战士、不当‘绅士’”为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网上平安创建,传播积极向上的社会情绪,开展正面宣传,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全力争创文明城市,推动风尚文明建设营造平安、法治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把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六进”以及法治创建、平安创建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及时落实。要积极动员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加大力度,力求实效。
(二)注重结合,丰富形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把主题宣传活动与当地民俗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系列打击整治”、系统平安创建、基层平安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重要时间节点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资源优势,提高活动的影响力,为群众谋取更大的实惠。
(三)隆重简朴,宣传到位。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要求,确保活动科学化、有效化、合理化。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整合资源,宣传到位,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佳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的做法和成效,请于2014年2月24日前报县普法办。
联系人:林相灯,联系电话:86024074,电子邮箱:xcsfjxjk@163.com。
新昌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抄送: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
新昌县司法局办公室2014年1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