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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政〔2014〕3号
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 知
各村、各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春节及春运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决定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和领域,重点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机械制造企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等。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大检查从即日起开始至春运结束。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组织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各村要在本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各办要组织所属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将在节前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和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1、各行政村:负责本村范围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具体工作中注意与各有关镇直部门沟通衔接,由镇长石永明负总责,副镇长叶桦具体负责。
2、村建办:负责全镇建筑施工现场和非法采矿点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由副镇长娄晓春负责。
3、综治办:负责全镇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由纪委书记盛况负责。
4、工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经营户、特种设备及各工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由副镇长叶桦负责。
5、交通线: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由人大主席张文平负责。
6、科教文卫办:负责全镇学校、医院、食品药品和农家乐旅游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由副书记俞金国、组织员潘红红负责。
7、农办:负责全镇农机、山塘水库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由副镇长王永负责。
8、党政办:负责春节期间安生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的协调、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办和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努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春节前后是生产和需求旺季,“生产与安全”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各村、各办和有关单位一定要利用各种宣传舆论阵地,加强宣传,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要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活动;加强春节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3、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村、各办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既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又突出重点,解决难题,收到实效。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认真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确实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各村、各办和有关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5、加强值守,信息畅通。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各村、各办要及时关注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建立健全春节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认真执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每日专报制度,各村要在每日下午3:30时前将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电话报告镇值班组,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并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于节后第一天上午9时前报镇安监站。
镇值班电话:86072220。
附件: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6日
抄送:县安委办
附件:
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一、事故总体情况 | ||||
| 事故起数 | | 同比±% | | |
| 死亡人数 | | 同比±% | | |
| 受伤人数 | | 同比±% | | |
| 直接经济损失 | | 同比±% | | |
| 二、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 | ||||
| 事故起数 | | 死亡人数 | | |
| 去年同期起数 | | 去年同期死亡人数 | | |
| 三、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及重大险情简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