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发〔2014〕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的精神,在各乡镇(街道)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县政府同意将“二胡制作技艺”等7个项目列入新昌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文化大县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新昌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印发
附件
新昌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地区 |
| 1 | 传统技艺 | 二胡制作技艺 | 七星街道 |
| 2 | 手工豆腐传统制作技艺 | 梅渚镇 | |
| 3 | 手工榨面制作技艺 | 梅渚镇 | |
| 4 | 红薯干制作技艺 | 大市聚镇 | |
| 5 | 玫瑰米醋制作技艺 | 南明街道 | |
| 6 | 传统舞蹈 | 精艺舞狮民间武术 | 城南乡 |
| 7 | 传统医药 | 郑氏中医肝胆科 | 七星街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