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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政〔2014〕20号
关于印发《镜岭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新食安委〔2014〕1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特制订《镜岭镇食品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0日
抄送:新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0日印发
镜岭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决定于2014年3月起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全镇监督抽检不少于5批次。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进展,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8.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是否规范的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特别是学校周边流动摊贩)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及高风险产品(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酒类等)
3.冷冻食品仓库
4.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
5.屠宰场所
6.农贸市场自制食品
7.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8.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9.地产食品(年糕、米面、豆制品、茶叶、小京生、番薯干等)
10.食品相关产品及工具
1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根据我镇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监管重点区域,结合实际确定整治打击重点,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百日严打行动由镇食安办统一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成立由镇食安办牵头,镇公安、工商、质监等参与的联合工作组,负责协调、摸排、检查、案件移送办理、宣传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成立食品案件专门办案小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
(三)深挖案源线索。定期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各村各单位要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在镇食安办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形成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政府负总责,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对本次行动打击重点有关职责分工不明确的,镇食安办经协调后,可根据实际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或牵头。
(三)形成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
(四)规范信息披露。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镇食安办统一上报县食安委。
附件:1.镜岭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计划安排
2.镜岭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附件1:
镜岭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计划安排
1.3月中旬,制定出台《镜岭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
2.3月下旬,召开镜岭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组会议,全面启动全镇百日严打行动。
3.3月下旬,发布通告,开展百日严打行动全面摸排。
4.4月上旬开始至6月上旬,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5.6月中旬,做好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长效措施。
附件2:
全县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综合组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
职责:负责重大行动部署、行动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案件组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
参与单位:镇农办、镇工办、镇综治办、镜岭派出所、澄潭工商所、澄潭质检中队
职责:
1、开展食用农林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监督管理。
2、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3、开展对食品批发、零售市场和食品生产加工后的监督管理。
4、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及工具的监管。
5、开展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处理。
6、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检查。
三、宣传组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镇党政综合办
职责:负责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