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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普办〔2014〕5号
关于组织开展“五水共治·法治同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思想共识、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服务保障全县“五水共治”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市普法办部署要求,结合新昌实际,县普法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五水共治·法治同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五水共治 建设诗画新昌”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服务保障“五水共治”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水能力,不断增强各类企业诚信经营、依法排污的意识,不断
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推进公众依法参与“五水共治”的积极性,为我县顺利实施“五水共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规章。大力加强省、市、县三级关于“五水共治”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参与“五水共治”工作的法治氛围。
(二)深入宣传与治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气象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意识。
三、活动内容
(一)丰富载体开展宣传
1.通过编印下发“五水共治”法律知识宣传折页、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展览、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发挥各种宣传阵地和媒体作用,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
2.开展法制宣传“三行”专项活动。即开展法制宣传“乡村行、社区行、企业行”专项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保障全县“清三河”整治集中行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访企,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法律解读、解疑释惑等工作;
3.开展法制宣传大宣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到水环境治理重点乡镇、企业,开展“五水共治”法制讲座;
4.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普及环境保护、节水护水相关知识,以“小手牵大手”发动广大师生及家长共同关注、支持“五水共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将“五水共治”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的重点内容。通过法制讲座、学习论坛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提高“五水共治”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以增强诚信守法、依法排污意识为重点,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学习宣传,帮助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熟悉掌握与“五水共治”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农村信箱发送法制短信,在农村党员远程平台开设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专题,以农村“两委”干部、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轮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的宣传教育,引导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
(三)普治并举开展宣传
将“五水共治”作为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作为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的重要内容。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中,推动各村(社区)将水环境保护写入村规民约,引导广大群众以主人翁姿态参与水环境治理。在“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中,带动企业自觉提升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坚决杜绝违法排污等环境破坏行为发生。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精心谋划,制定“五水共治·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法制宣传合力。
(三)整合资源,形成特色。要把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结合,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确保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各种阵地,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论坛、QQ等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使“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此次专项宣传活动的方案及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普法办。 联系人:林相灯,联系电话:86024074,传真:86024646,电子邮箱:xcsfjxjk@163.com。
新昌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