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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2014年“无违建”创建
深入推进控违拆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委办〔2014〕64号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开展2014年“无违建”创建深入推进控违拆违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开展2014年“无违建”创建
深入推进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积极巩固近年来控违拆违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根据绍兴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4年起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控违拆违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之城、山水品质之城、生态休闲之城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城乡联动、多管齐下、依法整治、分类推进、拆建同步”原则,以“无违建”创建为抓手,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严厉打击各类新建违法建设,积极清理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健全违法建设的长效管控机制,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规范我县的城乡建设秩序。
二、工作目标
1.开展“无违建”创建,做到应创真创。至年底,全县创建“无违建”村(社区)达到20%以上,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3个。
2.加大拆违力度,做到应拆尽拆。全年完成拆违任务70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控违机制,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零容忍”。
3.强化拆后建设,做到拆建同步。及时跟进拆后管理和建设工作,通过“建”来惠及广大群众,增强群众对拆违工作的认可度。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4年1月至3月底)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制定完善《开展“无违建”创建深入推进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各责任主体根据“无违建”创建标准,结合“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摸底调查,排定计划,确定“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名单,制定年度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城管、国土、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各责任主体开展工作。同时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拆违氛围。
2.实施阶段(2014年4月至10月底)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责任主体全面启动“无违建”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要求开展“一户多宅”清理、宗教场所违建专项整治、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分期分批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全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重视拆后利用工作,做到拆建同步,及时跟进拆后管理和建设工作。
3.验收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底)
各责任主体及时上报拆违相关信息和创建情况,按照“一案一档、三表三态”建立各种台账,控违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年度拆违任务及“无违建”活动进行通报考核,认真接受省、市的督查、考核和验收,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一户多宅”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是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重要环节,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布置工作任务,全面摸清“一户多宅”底数,对“一户多宅”存在状况进行梳理研究,在4月底前将“一户多宅”基本情况上报县控违办,并在所在村张榜公布。积极开展清理农村村民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拆旧又增新住宅建筑、农户已建住房违法行为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全力确保各阶段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各乡镇(街道)在创建“无违建”村(社区)达到20%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应创尽创的比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农村新“一户多宅”行为的产生。2014年11月底前对各乡镇(街道)的“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2.开展攻坚克难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影响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和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而无法整改的违建,严重影响规划、交通、环境、景观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力拆除;坚持新违建零发生,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新建违法建筑,必须及时制止和即查即拆;坚决打击破坏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对各类违法占地、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建筑物、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的违法建筑,但未自动拆除和恢复土地原貌以及农户住宅类严重超面积等违建,必须坚决予以拆除。
3.开展“四边三化”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强势推进2013年列入拆违任务而应拆未拆的各类违法建筑;重点对“路边、城边、河边、山边”违法建设进行彻底整治,主要河道、主要道路两侧规划控制红线内的各类违法建筑,强势拆违,消除违建。
4.开展宗教场所违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违建专项整治,实行分类处置,突出“七个必拆”。
5.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五水共治”,对城市建成区、饮用水源、重要河道、道路两侧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理,实现“整治区内非法畜禽养殖百分之百关停”。
(二)完善落实长效管控机制
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新昌县控违拆违网格化管控实施办法》,切实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发现网、查处网和监督网”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村(社区)防控巡查网络和防控信息员制度,在所辖村(社区)各确定1-2名防违控违信息员,负责本村(社区)的日常巡查、违法建筑信息收集和现场制止,及时向乡镇(街道)拆违办上报本村(社区)的违法建设信息,配合乡镇(街道)拆违办做好已发现违法建筑的重点监管和拆除等工作。乡镇(街道)、国土、城管、水利、交通等查违责任单位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可向发改、建设、水务、电力等部门发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告知函》,告知违法行为事实,要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建立信息通报督察制度,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进行跟踪督办,对新出现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呈现蔓延、失控态势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大拆后建设力度
一是要把拆后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谋划拆的同时,就要考虑建的方案,做到拆建同步,及时跟进拆后管理和建设工作,通过“建”来惠及广大群众,增强群众对拆违工作的认可度。二是对面积大、老百姓反映多、观感度差的拆后地块,各地要把它列入建设改造项目,保障建设资金,落实责任尽快建设使用。三是强化拆后处置合力,充分发挥拆后处置工作组职能作用,建设、国土、规划要按照各自职能,主动履职、及时跟进。四是加大拆后监督,强化拆后建设的考核,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督促、推动各责任主体加大投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主体要把控违拆违、“无违建”创建列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继续把控违拆违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巡查监管,实施责任追究,通过转变观念,创新办法,整合力量,强化攻势,全面推进控违拆违工作。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责任主体要根据违法建设的区域、形式和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处置办法,积极将控违拆违工作与城市建设、环境整治、住房解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综合加以推进,要集中力量强势推进“一户多宅”整治,扎实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
3. 强化考核,建立长效。将防违、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每月排名通报,对排名末三位的责任主体进行约谈。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前、建设中和拆除后的管控力度,坚决有效遏制各类新的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
4.政策保障,营造氛围。建立“无违建”创建激励机制,在资金、土地指标上向创建村予以倾斜,对通过“无违建”创建验收的村(社区)给予2—5万奖励,对各责任主体继续实施拆违每平方米10元资金补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共同营造控违拆违的浓厚氛围。
附件:新昌县“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
新昌县“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马永良
副组长:裘武宏
成 员:县府办、法制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分管领导及信访局、农办、民宗局、经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七星新区管委会、供电局、水务集团、消防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城管执法局、国土局局长和公安局政委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