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办发〔2014〕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管理,推动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范围。经研究,决定成立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分中心、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分中心、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分中心。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