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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实施企业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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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4〕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实施企业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施企业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的意见

 

新昌县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更好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社保经办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实施企业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企业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的意义

我县自1999年社会保险扩面以来,参保单位与参保人数持续增长,截至2014年6月,全县共有4600余家企业办理了参报登记手续,涉及参保人员10.6万人。

实施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是人力社保部门直面社会需求,加强社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社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网上申报工作的实施和推广,将缓解社保大厅办事压力,提高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企业经办人员可及时就地申报社保业务,方便参保企业办理社保业务。

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采用“互联网+数字认证”的运行模式,既保证了社保业务数据网上传递的机密性、完整性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使用权威CA数字证书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的电子文档与手写签名或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正确掌握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的实施事项

(一)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的实施时间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凡已在新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社保局”)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参保人员在50人以上的,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网上申报。其余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确保在2015年12月底前全县所有企业全面实现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 此后,我县社保经办窗口不再受理企业可在网上进行申报的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无法操作的社会保障业务除外)。

在2014年10月1日后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在县社保局办理登记的同时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

(二)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的申请程序

1.下载资料。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xcrlsb.gov.cn/),点击“社保网上申报”栏目,阅读《新昌县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应用须知》等内容后,下载《新昌县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使用申请表》和《浙江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业务登记表》。

参保企业在申请开通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前应落实经办人员并配置联网的计算机设备。

2.办理申请。按要求填写《新昌县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使用申请表》和《浙江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业务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企业经办人员持表格、本人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到县社保局办理申请登记。经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后即可使用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

3.补助措施。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减轻企业负担,对在2015年12月31前,开通CA数字证书的参保企业,CA证书首年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逾期及以后年度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办事项目

1.办事范围。企业可通过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参保证明三大类共计19项社保业务(具体见附件1)。今后将随着系统的深化应用和实际业务需求逐步增加网上业务办理项目。

2.办理时间。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实行网上申报,各项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次月15日,其中用人单位职工年度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的办理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

3.档案管理。企业在网上申报的业务,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县社保局、县就业处以电子形式归档(参保企业应按要求仔细核对业务资料,并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自行保存留档,以备核查)。同时,鉴于我县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已全面推开,从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参保人员不再发放《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县社保局对企业的社会保险申报业务进行审核后,将审核信息反馈给参保企业,经办人员应及时确认信息。

4.就业失业登记办理。企业在办理网上申报招工录用备案或解除录用备案手续后,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录用人员登记表》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经确认保存后不得修改。企业办理解除录用备案手续后,应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两表均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时交由失业职工,告知其失业登记手续的办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就业处移交网上申报前的职工档案。

5.社保证明打印。网上申报后,县社保局不再出具社保证明(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和个体劳动者除外)。单位及职工如需打印参保证明,可在网上打印具有防伪码及电子印章的缴费证明,该证明与原纸质材料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需要校验参保缴费证明真实性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可通过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参保缴费证明验证平台进行防伪查询。

6.社会保险、就业登记事项,企业一并申报,相关部门分别处理。

三、认真落实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是新形势下我县推进社保体系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民生和服务基层的必然要求。县社保局、县就业处和信息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推进的时间表,确保在2015年12月底前全县所有企业全面实现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的目标。

(二)扩大宣传,组织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的意义,指导广大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全县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与协调,共同组织业务培训,配合做好网上申报扩面工作。

(三)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县社保局、县就业处和信息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的管理,按照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相关程序和手续,维护企业及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办理各项网上申报业务,对未按规定办理给参保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四)不断探索,完善提高。社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当前信息化条件,制定网上申报的功能模块开发计划,按照“先易后难、先普遍后特殊”的原则,在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着力研究开发企业需求迫切的业务功能模块,逐步扩大网上申报的业务范围,为广大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

 

附件:1.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项目表

2.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工作职责一览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99(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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