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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层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开展诺廉评廉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使党内监督付诸行动、体现效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度中层干部诺廉评廉工作。局党委管理的中层干部(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应在4月底作出风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新任中层干部应在任命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作出公开承诺。
12月15日前,各单位须将本部门中层干部的公开承诺登记表汇总后,统一交局监察室(86258216)。
诺廉评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参照局党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通知》(新交委发〔2012〕7号)执行。
附:新昌县交通运输系统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登记表
中共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抄送:县纪委。
附件下载:新交委发〔2015〕4号-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