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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昌县殡葬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及“一沿五区”裸露坟墓绿化治理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及“一沿五区”裸露坟墓绿化治理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7日
新昌县殡葬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新殡领办字〔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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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及“一沿五区”裸露坟墓绿化治理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殡葬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全县各公益性墓地: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集中宣传殡葬法规、倡导文明殡葬以及开展“一沿五区”裸露坟墓绿化、整治各类违规殡葬行为的有利时机。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开展文明有序的祭祀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县殡葬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和“一沿五区”裸露坟墓绿化治理等工作。
一、工作时间
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4月15日。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清明节群众文明祭祀相关工作。
1、加强领导,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组织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殡仪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引导和安全工作,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在清明节群众祭祀高峰期,要专门成立“清明节群众祭祀工作组”,负责祭祀高峰期的相关接待、组织、维稳和安全工作。做到主要责任人亲自抓,认真部署,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安全。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相对集中,影响面大,各乡镇(街道)和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建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预案。在清明节来临前,要认真开展一次殡葬场所安全防范检查,着力抓好清明节前后群众祭祀山林防火工作和鞭炮伤人防范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发现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3、强化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做好殡葬服务工作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规范办事程序和操作规程,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文明祭祀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民优质服务。要密切关注群众祭祀活动,积极协调公安机关疏导交通流量和人群流向。特别是眠山陵园和各乡镇(街道)的主要公益性墓地一定要做好群众祭扫准备工作,及时疏散集中人群,确保2015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安全。
4、明确职责,做好应急预案
清明祭祀活动期间,各殡葬服务单位对安全祭祀工作制定相关措施,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各殡葬服务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二)做好禁葬区及“一沿五区”裸露坟墓绿化覆盖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对辖区内的禁葬区域和“一沿五区”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裸露坟墓的地段要抓紧时间做好绿化覆盖工作。
绿化覆盖以恢复山体生态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坟主开展裸露坟墓绿化覆盖整治工作。裸露坟墓绿化覆盖采用在坟墓周边种植常绿树木(如杜婴、香樟、桂花等),正面植株间距不大于1米,侧面植株间距不大于1.5米,难点区域可种植易于成活的四季常青藤蔓植物或小型灌木,以“不露白”为标准。同时落实养护责任,确保树苗种植的成活率和绿化覆盖的实效性。
(三)加强殡葬违规行为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殡葬专项整治行动。
清明节期间是各类殡葬违规行为的高发阶段,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殡葬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新委办[2014]117号)精神,自2015年2月1日起,殡葬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严格监管阶段,要进一步深化殡葬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管控各类殡葬违规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再次发文明确联村干部违建坟墓管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骨灰安葬跟踪管理工作,做到责任落实、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处理及时。
清明节期间尤其要严密监控建寿坟、修大坟碑和扩建坟坛等殡葬违规行为,同时要严禁抬棺材、骨灰入棺安葬、禁葬区内安葬和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禁止在遗体、骨灰运送途中和其他公共场所鸣锣敲打、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对于在清明节期间发生的殡葬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达到处理一起,推动一片的目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可行的实施意见,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合力抓。
(二)强化宣传力度。要抓好群众在清明节期间进行集中祭祀的有利契机,因地制宜地开展文明祭祀和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主动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报纸等宣传机构,同时采用挂横幅、贴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展示行业形象,宣传政策法规,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祭祀,传播殡葬文化,推广生态葬法为主要内容地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殡葬的社会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县殡葬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本次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将本次工作作出总结并报县殡葬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昌县殡葬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抄送:市民政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王仲林副县长。
新昌县殡葬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