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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局党委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行风效能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现将本年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吕国军同志: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并对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对全局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潘绍东同志: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对分管的机关党工委、人事教育科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蔡尔军同志:对分管的市场规范科、消保分局、消保委秘书处、市场开发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大市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吕红妃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分管的监察室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澄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杨大炯同志:对分管的稽查大队、药械科、政策法规科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儒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赵铁锋同志:对分管的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七星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杨小凡同志:对分管的行政服务科、企业监管科、网监办、个私(民营)协会、钦寸水库建设移民工作组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南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李立均同志:对分管的办公室、食品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科、餐饮科、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羽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 上述相关人员如有变动,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如有调整,相关责任由接任者负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所、科、队、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
中共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