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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昌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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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56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农民创业增收,经研究,决定成立新昌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邵全卯(县政府)  

副组长:孙嘉江(县政府)

 员:施华南(县府办) 王孟新(县府办)

俞正英(县委宣传部) 赵国平(县农办)

李一峰(县发改局) 俞华锋(县经信局)

求国安(县财政局) 孙晓维(县人力社保局

黄友诚(县农业局) 梁汉良(县林业局)

竺健庭(县文广局) 陈国兴(县审计局)

吕国军(县市场监管局) 石向东(县城管执法局

陈竹进(县商务局)  今(县供销社)

章玉青(县旅游局) 黄旭平(县广电总台)

叶文忠(县邮政局) 王剑明(县电信局)

杨宇勇(团县委) 吴亚峰(澄潭镇)

何溢强(梅渚镇) 王豪东(镜岭镇)

胡斐渔(回山镇) 求雪军(儒岙镇)

俞鸿骏(大市聚镇) 吕旦霖(小将镇)

吕亦斌(沙溪镇) 方森磊(城南乡)

 琪(东茗乡) 潘学超(双彩乡)

王炳兴(新林乡) 吕栽平(巧英乡)

 龙(羽林街道) 俞伟峰(南明街道)

俞亚其(七星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陈竹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永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附件:新昌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27日印发

 

附件

 

新昌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年度全县农村电子商务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有关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制定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牵头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有关电子商务的工作信息;开展有关调研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府办:负责协调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下发实施方案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

2.县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协调媒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县农办:负责全县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发展应用提供指导。

4.县发改局:负责支持农村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规范农村电子商务交易价格行为。

5.县经信局:负责引导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促进我县工业产品在农村电子商务市场销售。

6.县财政局:负责加大农村电子商务财政扶持力度,研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指导监督农村电子商务资金的管理使用。

7.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训。

8.县农业局:负责协助开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的推广与人才培训,扶持培育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网商,推进农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利用农民信箱等平台扩大宣传效果。

9.县林业局:负责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林产品销售渠道。

10.县文广局:负责结合文化下乡等活动,开展各类农村电子商务文艺表演活动。

11.县审计局:负责指导、审计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12.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农村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培育扶持农村网上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证照办理绿色通道。

13.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有关室外广告设置,协助做好有关推广、宣传、促销活动期间的周边秩序整治和墙体广告布置。

14.县供销社:负责指导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

15.县旅游局:负责建立和完善旅游领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在旅游行业的推广应用。

16.县广电总台:负责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推广,跟进报道工作推进情况。

17.县邮政局:负责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牵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

18.县电信局:负责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技术支撑,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免费铺设农村服务站点网络,并在资费、服务上给予优惠政策。   

19.团县委:负责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和农村电商知识普及等工作。

20.各乡镇(街道):负责推进本辖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整合农特产品资源,加大网上推广力度;做好农村电子商务网点的选址,以及有关建设、运营、推广工作;做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的筛选、推荐等工作;创设创新宣传载体,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氛围,鼓励发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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