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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5〕115号
各街道,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县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任务要求,为加快构建全县电子商务投递终端(以下简称“E邮柜”)体系,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县E邮柜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通过加快普及E邮柜,打通快递配送的最后100米,形成“配送高效、投递安全、收件便捷”的电子商务邮件服务体系,营造放心、舒心、安心的电子商务购物环境,促进现代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15年底,在全县居民小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务楼宇规划建设50个E邮柜。
二、建设要求
(一)选点要求
1.E邮柜设置在居民小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务楼宇等出入口或人口较为集中、方便取件的公共场所(区域)。
2.E邮柜设置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平方米,室外设点要求满足快递智能配送点建设条件并做好防雨等基础设施。
3.E邮柜设置应充分利用满足条件的架空层、楼梯间、大厅等公共空间。
(二)建设标准
1.居民小区E邮柜建设原则上100户(含)以下按一台主机加一组副柜标准建设;101—300户(含)按一台主机加二组副柜标准建设;301—500户(含)按一台主机加三组副柜标准建设;500户以上按一台主机加四组副柜标准建设。实际运行中按快递包裹实际配送量进行适当调配。
2.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务楼宇E邮柜建设原则上按一台主机加二组副柜标准建设,并根据快递包裹配送量进行增配。
(三)服务内容
1.基本服务。提供公共、开放、综合的E邮柜公共服务平台,自助投取电商包裹。
2.拓展服务。在条件成熟的E邮柜拓展各类代收代缴、充值缴费、票务代售、报刊订阅零售、代收快件、自助银行、网络购物等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与启动阶段:5月底前,完成选址并建设完成15个;
(二)建设推广阶段:6月—9月,建设完成25个;
(三)全面建成阶段:10月—11月15日,建设完成10个。
四、职责分工
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E邮柜建设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确保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县邮政分公司:协助各街道做好E邮柜项目选址、建设等工作;负责提供E邮柜建设的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牵头对E邮柜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并做好E邮柜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鼓励引导社区E邮柜建设纳入小区公共服务内容,支持和引导社区各项便民服务与E邮柜有效对接。
县财政局:落实E邮柜建设县财政补助资金。
县建设局:协助做好室外公共场所E邮柜建设相关工作;加强E邮柜建设的配套规划管理,在项目审批中考虑架空层、楼梯间、大厅等公共空间配套设置E邮柜。
县商务局:积极向上争取相关电子商务投递终端补助资金。
县城管执法局:协助做好E邮柜建设相关工作。
县供电局:根据E邮柜布局和建设情况,做好电力保障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E邮柜建设的选址及场地的落实工作,如期完成E邮柜建设任务(任务安排见附件),配合县邮政分公司做好区域内E邮柜的验收工作。确保E邮柜的日常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E 邮柜建设。
(二)落实资金保障。E邮柜建设每个网点补助为1.5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县商务局、县邮政分公司向上争取解决。对因场地受限需安装在室外的E邮柜网点,考虑到地面硬化、用电、雨棚及监控安装等基础问题,建设资金按实际制作费用另行给予补助,但每个网点最高补助为0.5万元。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县府办、县邮政分公司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每月有通报、有推进,确保在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