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5〕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给予留守儿童更多关爱,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建立健全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留守儿童集中排查和联络帮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原则及对象
排查原则:属地负责、分块排查、分类管理
排查对象:18周岁以下,父母均不在身边且离开所在辖区范围3个月以上的留守儿童。
二、排查时间及方式
2015年7月5日前,完成集中排查。集中排查由各乡镇街道统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分块排查。
三、排查内容和分工要求
排查内容重点包括:留守儿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监护情况、生活状况以及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关爱帮扶救助等情况。
分工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留守儿童的排查,由教育部门组织学校进行排查。
2.校外留守儿童的排查,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开展专项部署,迅速组织人员落实,全力抓好集中排查。教育部门要确保各项工作在学生放暑假前排查到位。
四、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联络帮扶机制
1.在全面摸排基础上,建立健全“1 对1”帮扶联络机制。在校留守儿童由教师为主结对帮扶,教师数量不足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安排; 校外留守儿童由所在乡镇街道通过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乡镇工作人员等安排结对帮扶,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有一名成年人结对帮扶。
2.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数据管理,县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妇联)要建立全县总台帐,县教育局、民政局要建立全县分台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区域台帐,做到一季度更新一次,必要时随时更新,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
3.各乡镇街道要按上述要求填写附件2(附件1由各乡镇街道填好后归档备查),于7月5日前将校外留守儿童情况报县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俞逸军,86032069,13655859668);县民政局审核后再报县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美英,86022150,13587312851)。县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情况的梳理汇报,并分别反馈给各乡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迅速部署开展留守儿童集中排查和联络帮扶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确保排查到位。各乡镇街道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分布状况和基本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做到排查一个不漏,联络帮扶一个不少。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健全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
3.强化工作督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各级排查到位、结对到位、帮扶到位。绍兴市市政府将在7月中旬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