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5〕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十九峰景区、青年路小学等16家单位为全县第四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十九峰景区
沃洲湖景区
青年路小学
七星中学
西郊中学
东茗小学
南岩小学
礼泉小学
新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氏骨伤医院
南明街道卫生院
中国茶市
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宝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希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气发〔2013〕49号)规定,按照《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昌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86号)要求,切实履行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好认证申报工作,于2016年通过认证。县应急办、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指导、督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