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社会和谐局面,根据我县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于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即农历春节前后一段时期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工讨薪专项行动”,通过帮助民工理性维权,解决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其引发的各类纠纷,引导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建共享,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一、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2015年以来,我县企业欠薪案件频发,而农历春节前后更是企业欠薪易发、高发的特殊时期。适时开展法律援助“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加强民工欠薪的维权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正确引导民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更是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工讨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切实履行职能,提升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维权力度
各相关科室、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机构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要加强法律援助维权网建设, 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民工讨薪专门窗口,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民工欠薪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要简化办理程序,做到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零距离、零等待”。要注重最佳维权效果,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加强援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维权成本。要加大对已受理的民工讨薪案件的督办力度,专项活动期间,对群体性讨薪案件实施专人全程跟踪,并落实听庭和回访等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民工理性维权氛围
各相关科室、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有关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方式,将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联系方式等公之于众。突出宣传开展“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重点做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形成正确的理性维权舆论导向和强大的社会声势,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法律责任,规范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领导协调,确保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相关科室、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法律援助“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要加强部门工作站建设,完善协作机制,积极加强与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多渠道、多手段解决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维护民工合法权益。要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继续实施案件质量通报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案件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新昌县司法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