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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2016城区环境提升工程
(城区公交车站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2016城区环境提升工程(城区公交车站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候车亭等公共设施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人性化、智能化、信息现代化设计的候车亭,可以在功能上为广大市民乘车出行提供更多便利;造型美观、大方的候车亭可以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提高整个城市的品味和档次。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和迫切的。
二、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大佛路(城西电信大楼)、新中路(七星综合市场)、 十九峰路(七星一村、实验幼儿园)、孝行路(卫生局)、新和成路(金汇广场、万丰广场)、演溪路(下石演北、梅园新村、人才公寓北、下三溪村)、泰坦大道(达利丝绸、五洲新村)、三花路(竹里人家)、菩提峰路(三花别墅、三花悦庄)、新镜线(前山畈)、鼓山西路(交通运输局、张家庄南)。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则同意项目改造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改造城区公交车站亭30个,其中新设10米站亭7个,新设8米站亭23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不锈钢候车亭、站牌灯箱、加装LED屏、基础建设,拆除老候车亭、港湾式停车位等工程。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控制在267.15万元以内,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30.25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按照新政办发〔2013〕150号文件的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