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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眠山陵园殡仪馆改扩建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眠山陵园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新昌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岩里村眠山陵园内,用地面积约3658平方米,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眠山陵园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建筑占地1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13平方米,其中:新建悼念厅、解剖室、厕所及走廊建筑占地1346平方米,建筑面积2003平方米,悼念厅共二层,分别有大、小三个厅,可容纳800人追思悼念活动;改建长廊建筑面积163平方米;新建配电房建筑面积76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约171平方米。
三、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道路借助新昌县岷山陵园殡仪馆内部道路。根据实际地形情况,建筑物前后均留有空地,前面空地主要为人员集散,后面的空地为停车场。停车场对外增加次入口。
四、结构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结构设计内容。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屋面为梁板式,荷载主要由框架担承。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五、公用工程
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等设计内容。环保、消防措施按相关部门意见落实。
六、节能
同意节能设计内容,选用新型节能材料,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七、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907.32万元内,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按照新政办发〔2013〕150号文件的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