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新昌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镜岭镇楼基村,总用地面积为3937平方米,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47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质博物馆主体建设、装饰及布展,4D影院设备设施及配套场外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3019万元以内,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
新昌县国土局《关于新昌县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新土预字〔2016〕4号);新昌县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624201600003号);新昌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新环核〔2016〕3号)。
五、经济及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能有效地保护地质公园内以地质遗迹为主体的自然资源,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新昌硅化木的科学研究工作,培养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还将推动新昌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带动周边第三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因此,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及其它
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消防 “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建筑节能按规范实施。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