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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小将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昌县小将林场: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小将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拟建于新昌县小将林场罗坑山万金地地段,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二、用地、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1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护用房、室外操作场地、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其中综合管护用房的功能组成包括生态科普用房1000平方米、管理用房280平方米、辅助用房72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718万元以内,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地方统筹解决。
四、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
新昌县国土局《关于新昌县小将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新土预字〔2016〕2号);新昌县环保局《关于新昌县小将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建设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查意见》(新环表字〔2016〕8号);新昌县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624201500020号)。
五、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能满足小将林场和森林公园相关配套服务需要,推动林区资源的开发利用、森林公园的招商引资及森林产业的发展壮大,促进小将林场持续健康发展。因此,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环保、消防、安全及其它
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消防 “三同时”制度,采用节能环保型材料和设备,建筑节能按规范实施。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2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