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6〕72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2013年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县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就做好 2016 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任务
本次文件清理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未经明文废止、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任务是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保留或失效、废止的清理意见,经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二、清理原则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