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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镜岭镇卫生院同城化医联体提升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昌县镜岭镇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镜岭镇卫生院同城化医联体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新昌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本项目改造提升范围位于新昌县镜岭镇卫生院内。
二、总平面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总平面设计。卫生院场地呈矩形,南北朝向。拟建接种中心位于场地西侧,与主门诊楼相邻,通过走廊相连。卫生院入口位于场地南侧。结合原场地使用功能,保留原有出入口,尽量确保人车分流。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改造提升内容包括:拆除原临街门诊楼,新建预防接种中心三层楼房建筑面积604.86平方米,新建300立方消防水池一座,新建消防水池控制室建筑面积19.35平方米,新建围墙约30米,院内场地硬化350平方米。
四、结构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结构设计。接种中心为框架结构,基础部分采用独立基础。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二级。
五、节能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设计,请在下阶段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六、公用工程
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等设计。电气布置与供电部门作好衔接,环保措施按环保部门意见落实,施工图报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七、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195.1万元内,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按照新政办发〔2013〕150号文件的规定,向县发改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