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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青山头至南复线污水管网及
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青山头至南复线污水管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青山头至南复线道路作为鄞州至云和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民片东西走向的主干路,是沟通新民片与外界的主要通道,在新民片区更大的是作为城市市政道路功能在使用。本项目的实施能完善新民片的城市基础设施,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改善新民片区居民的出行安全,方便居民生活。因此,项目实施是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
本项目起点为羽林街道泉清村(老104国道与樟树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城南乡石溪村,与新104国道相接,全长约3.96公里,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青山头至南复线道路两边设置人行道,沿线布设污水管网及路灯照明设施,以完善道路市政功能,其中:人行道路线全长约3962米,两侧宽度各为1.5米至2米;污水管道全长约3500米,管径为d300-d500;路灯约235盏。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1446.17万元以内,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