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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茗乡“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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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茗乡“美丽庭院”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两美”建设要求,补齐农村环境治理和乡村旅游发展短板,着力打造美丽东茗升级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农村要变美”为目标,坚持以点带面、户村联动,积极创建“美丽庭院”,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三治”向“提升”的转变,使更多的庭院成为景点,村庄成为景区。从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美丽庭院”三年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成功创建1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300个“美丽庭院”,30个“最美庭院”。

二、创建内容

一是“美丽庭院”创建:以庭院的整洁、美观程度等为基本指标,要求做到“三不宜”:对庭院占道或存在违建的、庭院有产权争议且意见不统一的、不具备庭院功能的不宜列入创建对象。经村、乡验收合格,由乡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乡美丽办,下同)命名为“美丽庭院”,并给予一定创建补助。 “美丽庭院”经所在村推荐可参加全乡十大“最美庭院”的评比。(《“美丽庭院”考核评分表》附后)

二是“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创建群众参与度、整村环境整洁、村风文明等为综合指标,要求做到“三必创”:村两委干部有庭院的必创;民宿户的庭院必创;村主干道沿线的庭院必创。经乡统一验收合格的,由乡美丽办命名为“美丽庭院”示范村,并给予一定创建奖励。(《“美丽庭院”示范村考核评分表》附后)

    三、创建步骤

1.提出申请。各行政村请于3月3日下班前将《东茗乡“美丽庭院”创建汇总表》、《东茗乡“美丽庭院”创建申报表》和《东茗乡“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申报表》上报乡党政办,逾期不申报的庭院和村不予立项补助。

2.确定名单。在各村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乡美丽办踏勘认定创建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列入创建名单。

3.考核验收。“美丽庭院”完成创建后,由所在村进行初步验收,乡美丽办再统一组织验收。“美丽庭院”示范村对照考核评比办法进行验收。

4.成果巩固。乡、村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如期间庭院环境卫生有反弹,或不具备“美丽庭院”条件的,由乡美丽办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其“美丽庭院”的命名资格。

5.落实奖补。对成功创建命名的“美丽庭院”和“美丽庭院”示范村,奖补资金年底由乡统一拨付到村。

四、奖惩措施

为鼓励创建美丽庭院的积极性,乡政府专门建立乡美丽基金(包括县奖励的相关资金),专项用于每年“美丽庭院”及示范村的创建奖励。

1.“美丽庭院”的奖补。对命名为“美丽庭院”的,每个庭院补助500元;评为全乡“最美庭院”的,每个庭院奖励1000元,“最美庭院”评比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2.“美丽庭院”示范村的奖补。经创建验收后,被乡美丽办命名为“美丽庭院”示范村的,给予3万元奖励,被县级以上评为“美丽庭院”示范村的,加倍奖励;对所在村主职干部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联系村干部年底月考加10分。

3.否决事项。美丽庭院创建对象发现有新增违章违建的,经提示后仍不整改的,取消创建评比资格。对当年度因环境卫生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由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后方可参加“美丽庭院”示范村的评比;因“三治一提升”工作被县创建办摘帽的,一律取消“美丽庭院”示范村评比资格和资金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创建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建立庭院环境评比小组和村嫂监督队,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巡查等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要坚持“乡推动、村带动、户主动”,把“美丽庭院”创建写入村规民约,进村入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政策解释,消除村民思想顾虑,带动更多村民创建美丽庭院。各村党员干部、妇女主任要率先行动、带头创建,打造一批立得住、推得开的“美丽庭院”。

3.注重特色引领。各村要对照“美丽庭院”的创建标准,认真做好庭院美化绿化的指导工作,鼓励村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打造特色小院。要突出重点,针对村主干道、民宿户、一般民居等开展分类创建,做到“一村一品、一庭院一特色”,形成一个个各具特色、宜看宜游的美丽庭院。

 

附件: 1、《东茗乡“美丽庭院”创建汇总表》、

《东茗乡“美丽庭院”创建申报表》、

          《东茗乡“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申报表》

       2、《东茗乡“美丽庭院” 考核评分表》、

          《东茗乡“美丽庭院”示范村考核评分表》

       3、《“共创美丽庭院 共建灵秀东茗”承诺书》

    

 

 

                              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东茗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

 

 

 

抄送:县创建办、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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