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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持续加强正风肃纪狠刹“酒局”“牌局”问题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党组织:
现将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持续加强正风肃纪狠刹“酒局”“牌局”问题情况的通报》(新纪通〔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加强教育引导,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乡属各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学习,确保文件精神在春节前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
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2016年2月6日
抄送:县纪委
新纪通〔2016〕1号
关于持续加强正风肃纪狠刹“酒局”“牌局”问题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酒局”“牌局”等有关问题,党员和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近日,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及县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行动安排,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对“两局”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2015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查处的各类赌博案件中,涉及党员15人,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已视情给予党内警告12人、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1人。
2015年以来,全县共有150名党员和干部因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涉及各级机关事业人员28人、乡科级干部4人,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已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的7人,其余党员和干部正在进一步核查中,将视情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从上述问题看,一些党员和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组织和参与“酒局”“牌局”,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提振纲纪,切实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特别是临近春节,现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守纪律底线,强化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解决“酒局”“牌局”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来抓,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要结合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内法规以及《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等各项规定,深刻领会,自觉遵守,做到时时对照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处处严守纪律底线。
二、严格落实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突出重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整治“两局”问题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公务活动“七个一律”规定等作风有关规定,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深化整治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把相关精神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和干部,着力引导党员和干部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要注重预防提醒,深入查找本单位在解决“两局”等“四风”问题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防微杜渐。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检查,并作为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三、严肃刚性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自觉带头落实的同时,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六个严禁”等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宣传、组织、公安、人力社保、民政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联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抓住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员干部违规组织和参与“酒局”“牌局”以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加强媒体宣传,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中共新昌县纪委 新昌县监察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