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发〔201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各项工作,深入实施“工业立县、生态兴县、创新强县”战略,建设美丽新昌,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区位优势,提升城市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意愿和发展规律,保障企业自主决策权,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分类施策、分业引导,在改革发展稳定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各项工作,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创新和改革,做到率先突破。
坚持创新驱动与改造提升相结合。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支撑,增加创新资源供给,强化创新要素支撑,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紧密结合,增强现有产业和企业发展动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产能合作。
(三)目标要求
经过3至5年努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市场出清机制加快形成。按照“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清算一批、主动关停一批”的要求,积极处置“两链”特困企业、落后产能过剩产能、“脏乱差”小作坊,力争3年内基本解决资不抵债企业问题和高杠杆企业问题。
房地产结构更为合理。进一步释放住房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力争在2017年起基本实现全县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的合理水平,在2至3年内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并与城镇化进程和城市发展相适应。
“两链”风险有效化解。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开展直接融资,不断优化银行信贷结构、有效化解“两链”风险,力争5年内各银行机构保证贷款占比每年下降3个百分点或保证贷款占比达到30%左右。
企业成本稳步下降。积极推进能源、交通、金融、财政、社保等领域的改革,完善电价、水价、气价等形成机制,建立规范的中介涉企收费制度,全面减轻企业负担。
发展短板基本补齐。力争3至5年内基本补齐科技创新、交通设施、生态环境、城市建设、农村发展、公共服务等六大短板。
二、积极推进市场出清
(一)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和布局。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重组,对持续多年亏损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
(二)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全面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行动计划,严格实施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水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化工、印染、涂装、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污染整治。
(三)加快整治“脏乱差”小作坊。对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小作坊,要发现一家关停一家,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成片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加大“低、小、散、危”作坊式场所的关停整改力度。
三、积极推进房地产去库存
(一)完善优化市场化供地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订科学的房地产可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完善供地模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控制各类用地供应的节奏。根据现有商品房库存情况,增加住宅刚性产品供给,适当减少高端产品供给;增加健康养生、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用地供给,减少商业及办公用地供给。
(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市场化盘活机制,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处置到位后,政府核发明确相应信息和相关权利义务的凭证。允许符合条件的凭证实施市场化交易、置换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和折抵商品房屋购房价款等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产,提升农民购房置业能力。探索制订农民进城购房契税奖兑、子女入学不迁户籍、完善金融服务(农民贷款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农民进城提供均等服务等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宅基地分配货币化,鼓励农民拿钱不拿地。用机制带动去库存,调动刚性去库存的最大主力军,促进刚需型房地产库存再去化。
(三)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完善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城镇危旧房改造等市场化安置政策,将城镇危险住宅房屋优先纳入城镇征迁改造范围。充分兼顾政府安置成本、被征收房合法补偿收益、房地产市场价格,合理定位货币安置标准。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对被征收人在本县行政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房屋(非二次交易),并完成交易登记手续的,按基数再给予10%的购房奖励。
四、压降企业杠杆,化解两链风险
(一)积极推进信贷结构优化。深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抵押质押方式。探索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等业务,创新银行信贷服务;通过创新抵押、探索信用贷款等多种途径积极压降保证贷款比例,优化银行信贷结构。
(二)加快实施不良资产处置。支持银行机构风险防范化解的各项工作,确保“两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不良资产处置化解方法,支持新昌本级法人银行加大不良贷款自主核销和市场化处置力度。对有抵押物的不良贷款,加快进入司法程序,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率。
(三)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鼓励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过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加速发展。
(四)拓展探索多渠道融资。鼓励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引导企业通过私募股权、首发融资、定向增发等方式开展股权类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开展债权类融资;鼓励企业注册发行中票、短融、超短融等银行间市场融资。通过拓展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水平、优化企业融资结构。
五、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一)切实降低企业税费成本。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和印花税差别化补助;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实施收费正面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制定调减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具体征收办法,维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不作上调;减免部分涉企规费,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二)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办法,实行差别化用能、用电、用水和排污指标配置。降低企业用电、天然气价格,鼓励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调确定交易电价,优先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及过剩产能企业参与交易。降低企业非生产使用要素资源成本和物流通关费用。
(三)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实行企业差别化信贷政策,深化“银税互动”试点,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管理;严格监管和从严控制银行对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收费;降低担保费率,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扩大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范围,健全企业应急资金管理机制,允许有需求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形势较好、产品有市场有品牌但出现暂时转贷困难的企业进行应急转贷;鼓励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落实推进上市和新三板扶持政策。
(四)适时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动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进一步加大“机器换人”力度,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降低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或销售收入中的比重。
(五)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对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前置、后置审批目录,提高办照效率;加大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力度,健全“中介超市”建设管理机制,降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六、努力补齐发展短板
(一)补齐科技创新短板。以国家创新驱动县域经济示范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新园区三大创建为抓手,启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开放合作、充满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使新昌成为全国科技创新战略高地。到2021年,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4.1%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超过55%。
(二)补齐交通设施短板。紧紧抓住全省交通“四大走廊、五大建设、万亿投资”的契机,建设一批事关全县发展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着力构建内畅外联的综合交通体系。“十三五”期间完成交通投资125亿元,规划建设通用航空机场、甬金铁路、杭绍台高铁、杭绍台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推动新昌全面迈入“铁公机”时代。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消除断头路、卡脖路,打造城市环线,加大交通治堵,确保城区拥堵状况明显改善。推动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加快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三)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持以“生态兴县”为引领,按照“绝不把违章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持久战,真正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到“十三五”末,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三江水质稳步提升,出境水质均值达到Ⅱ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四)补齐城市建设短板。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拉大城市框架,着力构建“一心四区”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城市建设,突出城市建设的精致化、城市形象的精品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努力把新昌建设成彰显山水特色与人文风貌、功能配套齐全、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品质之城。
(五)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坚持“区域协调化”战略不动摇,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行动,持续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围绕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两大重点,全面启动第三轮奔小康工程,确保农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拓宽增收致富渠道。实施“电子商务进百村”工程,大力发展联建物业项目,深化农村“三权”改革。到2017年末,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薄弱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全面落实乡村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精品民宿、打造精品旅线,培育特色旅游村庄,建设特色旅游小镇。
(六)补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短板。切实履行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职能,强化公共财政保障,统筹规划、制定标准、促进竞争、强化监管。打破行政壁垒和思维定势,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办医办学办文化办养生养老。优化完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着力缩小城乡、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七、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加快推进优势企业培育。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加大对大企业的重大项目扶持力度,鼓励大企业跨界、跨所有制融合发展为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推动制造业重点企业挂牌上市,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引进优质证券中介服务和品牌股权投资机构。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全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组织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专特优精”评价体系,支持中小企业“专特优精”项目建设,培育一批支撑整机和强链补链的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五年内,力争全县上市企业数达到16家,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挂牌企业达到30家以上。重点培养40家左右成长型企业,力争新增60家左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大力发展“2+3+1”现代产业。以中国制造2025、浙江省八大万亿级产业为导向,按照“重点发展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坚持制造业和服务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思路,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制造和健康医药两大主导产业,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新材料、时尚创意、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轴承、纺机、胶囊等传统产业,到2021年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5%以上。加快发展研发创新服务、物流服务、工业设计、商务服务等一批生产性服务业。
(三)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旅游为引领,围绕构筑长三角知名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推行智慧旅游,做透“旅游+”文章,加快旅游二次创业步伐。到2021年争取旅游人次、旅游收入、旅游投资翻一番,打造长三角地区示范性的旅游目的地。以商贸业为支撑,推动达利广场、世贸广场、海洋城购物中心、七星新区步行街、中国茶市等主要商圈转型升级,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辐射面广的东、中、西三大商贸服务区。
(四)全力推进新商回归。通过新商回归,进一步做大做强新昌大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形成新昌工业经济良性发展生态。要把留住新商和新商回归作为工业经济的重点,大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新昌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政商关系和新昌企业家爱家乡的感情,使新昌企业的好项目留在新昌,在外新昌企业项目更多地回归新昌。
(五)加快开放平台和通道建设。以“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构建杭州创新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和义甬舟开放通道等四大战略平台为契机,积极谋划新昌与国家、省、市战略平台的对接,不断推进新嵊区域协同发展,实现与绍兴中心城市以及台州等地区的紧密衔接,与杭州、宁波两大都市圈的无缝接轨,融入长三角经济圈以及长江经济带的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升新昌工业统筹协调发展水平。
(六)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推进浙商跨国并购回归项目示范园和新昌综合保税区建设,为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提供新平台。进一步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出口。支持新昌龙头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加快推动优质企业“走出去”,采用国际化管理方式推动新昌企业在本地设立国际化总部,引导企业将产业链高端环节回归新昌。深入拓展对外经贸合作,主动接轨“一带一路”,在融入国家发展大战略中提升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同时在国际分工中突出比较优势。
八、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争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确保合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发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部署落实,县经信局牵头去产能、降成本和发展新动能等工作,县建设局牵头去库存工作,县金融办牵头去杠杆工作,县深改办牵头补短板工作。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金融办、行政服务中心、旅委等涉及工作内容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为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由牵头部门按季度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行政问责及组织处理等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