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和《新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增加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人员控制数的通知》(新编办〔2017〕37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基层一线安全监管力量,保障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职专用,县人力社保局、县安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新昌县公开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计划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26人。具体岗位、招用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新昌县公开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8年3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3月1日-2000年3月1日);符合招用单位招用岗位规定的学历等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