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级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绍市安监〔2018〕25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决定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创建示范企业引领推动尘毒危害严重企业改进工艺、强化管理,提升企业尘毒危害防治能力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二、创建任务
全县创建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3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2018年8月5日前)。有关乡镇(街道)要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绍兴市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评分标准》(见附件4),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制定好具体的工作方案。
2、实施创建(2018年8月5日至10月底)。创建企业根据创建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和进度。在此期间,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企业按照要求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