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工业火灾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消除工业企业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违章搭建、三合一、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从事丝、棉、麻、木、塑、胶等丙类火灾危险性制品的企业厂房和仓库,如制鞋、制衣、制袜、制伞、玩具、纺织、印染、电子等企业,重点整治单幢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
(二)整治内容。
1.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厂房之间搭建违章建筑、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厂房内部随意分隔、堆放物资,导致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等问题。
2.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丁、戊类厂房改为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使用,厂房改为仓库或与仓库、办公、住宿等多种功能混合,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3.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4.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
5.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未落实日常火源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制度;分割式出租厂房未明确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以及各业主消防职责。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31日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建立领导组织、任务分工、工作职责、时间进度等具体要求,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部署开展治理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2月9日前,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照整治范围在本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予以处理。要综合采取约谈责任人、关停整顿、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3月31日前,实现消防隐患“清零”;对整改难度大、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并上报下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前)。根据各地行动情况,镇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本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五、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