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市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新昌县《全县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消除工业企业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从事布机加工、小作坊、个体加工户,如防雷配件、包装袋加工、纺织、豆腐皮加工等微小企业,重点整治单幢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
(二)整治内容。
1.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厂房之间搭建违章建筑、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厂房内部随意分隔、堆放物资,导致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等问题。
2.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厂房改为仓库或与仓库、办公、住宿等多种功能混合,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3.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
4.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
5.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落实日常火源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制度;分割式出租厂房未明确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以及各业主消防职责。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31日前)。各行政村及工业企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领导组织、任务分工、工作职责、时间进度等具体要求,组织村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部署开展治理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2月9日前,各行政村和有关企业要组织力量对照整治范围在本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并将排查花名册(见附件1)及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至消防工作站。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上报有关部门。3月25日前,实现消防隐患“清零”;对整改难度大、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并上报下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前)。根据各行政村和有关企业的行动情况,乡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本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五、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