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根据新政办发〔2018〕173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自2018年1月7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
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转型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饮、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儿童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执法大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加大对重点品类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查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隐患,要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进货来源是否正规、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强化对传统集市、年货节(会)等临时食品交易市场的执法检查,一旦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链条和问题多发区域,要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着力点,查漏补缺、打建结合,进一步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责任单位:乡市场监管办公室;配合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二)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使用大清查。
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严把食品类商标注册审查关,严厉打击恶意抢注、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等行为。开展食品商标违法违规使用清查行动,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商标侵权食品的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责任单位:乡市场监管办公室;配合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三)开展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
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澄潭派出所、乡经济发展办、乡市场监管办,配合单位:乡综治办、各村民委员会)
(四)开展农村食品综合治理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