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2018〕1号)、《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绍市安监 〔2018〕128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各危化生产企业做好每日风险研判工作,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状况,根据研判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重大活动期间,动火作业须升级管理,第三方服务单位需加强作业前审查及现场监护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开停车、检维修、小试、中试和新开始的试生产活动,确需检修的企业应提前通报属地安监部门。
二、及时进行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