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县安全生产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工作,县安委会决定对南明街道等27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徐绍均等33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201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7个)
南明街道办事处
七星街道办事处
羽林街道办事处
梅渚镇人民政府
沙溪镇人民政府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县教育体育局
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旅游集团
县城投集团
高新园区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县国贸实业有限公司(世贸广场)
浙江华佳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
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201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30人):
七星街道办事处 徐绍均
羽林街道办事处 丁晓锋
澄潭镇人民政府 俞志勇
镜岭镇人民政府 潘丹英
小将镇人民政府 吴旭华
城南乡人民政府 王忠华
东茗乡人民政府 潘永辉
县政府办公室 王 焕
县教育体育局 许卫江
县公安局 丁冠锋
县交通运输局 黄程远
县水利水电局 孙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