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背景和意义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过程中,最为突出的是行业监管和综合治理问题。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相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和配合。近年来,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须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国家相关部委的工作职责,并要求地方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若干意见(9条)在省级层面进行了补充,我县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级要求基础上,需要结合新昌实际制订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我县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扎实落实。
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建立健全全行业管理的机制,保证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和效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平可及,维护国民健康、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以及增进社会福祉,实现健康新昌建设和深化医改的目标。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3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0〕25号)。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