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服务和管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使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需以政府名义出台该文件。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一)2019年8月修改、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制定区片综合地价作出新的规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 号)明确了区片综合地价调整中的要求。已经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地方,凡符合新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执行,不符合新法规定的,要按照新法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内涵调整完善,并重新公布后继续执行。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要求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公布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将调整文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政策要点
(一)征地区片数和范围
新昌县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后,原新昌县区域区片由3个区片调整为2个区片。
Ⅰ区片范围:南明街道的原城胜村、原城民村、原市中村、原城裕村、原城星村、原城建村、原东联村这7个村以及七星街道的上礼泉村、下礼泉村、上石演村、原张家庄村、磕下村、原下石演村、原上三溪村、原下三溪村、原坎头村这9个村;
Ⅱ区片范围:Ⅰ区片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1、农用地(不含林地)、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