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政策上下统一,保持文字连贯性,结合目前实际操作内容,对《新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奖励实施规定》(新政发〔2019〕16号)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