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 起草背景
为激发全民健身热情,促进体育消费,推动我县体育产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
2.《浙江省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号)
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6〕59号)
三、主要内容
以省体育现代化县创建为抓手,依托我县山水及产业特色,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打造多项高质量品牌赛事,举办全民参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培育特色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体育消费,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把新昌建设成为全民健身氛围浓、赛事活动品牌优、体育产业活力强的体育现代化县。整个实施意见共提出三项具体工作:
一是抓实惠民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场地类型多样化、功能多元化、环境生态化、管理信息化,基本满足大众多层次、多元化体育健身和活动需求。以“体育之城、活力之城、青春之城”打造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地区、全年龄、全阶段、全方位”的全民健身季活动和贯穿全年的“奔跑节”系列活动。丰富健身服务供给,围绕“民生”,抓好体育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场馆开放,不断强化科学指导,续深化社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