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企业和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鼓励企业稳定岗位、吸纳就业,做好以工代训人员技能水平提升工作,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绍兴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2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6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以工代训工作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期限、补贴企业的界定、补贴申领与兑现等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