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廉政建设,规范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关于扎实推进清廉萧山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镇街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健全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镇街负责、统一规范、集中交易、内控监管、外部监察的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各镇街(场)、平台应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决策、监督、执行相互分离、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一)健全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研究制定本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2.对本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管理;
3.负责本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公开招标以外交易方式的审批。
(二)建立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街公管办),一般设在党政办公室。镇街公管办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本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除外),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负责交易(采购)公告、交易文件备案,合同备案,交易现场监督;
2.调解公共资源交易纠纷,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信访,对违反本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协助区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镇街交易中心),在相应机构挂牌。镇街交易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操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1.受业主委托,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为进场交易登记、交易申请、信息发布、企业报名和现场交易等相关事务提供服务;
3.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维护交易秩序;
4.做好各类交易项目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按月上报统计材料。
三、管理范围和权限
除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应当公开采购的项目,以及其它有法定交易制度及监管机构的项目以外,使用镇街(场)、平台及下属单位、村(社区)公共资金或公共资产处置,涉及廉政建设的由镇街(场)、平台实施管理,并统一进入镇街(场)、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公开、公平交易,由镇街(场)、平台公管办负责监督。具体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含,下同)—400万元(不含,下同)的工程施工项目;
2.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200万元的工程物资类(含暂定价)项目;
3.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100万元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各类工程服务类项目。
(二)货物和服务采购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经批准为分散采购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
2.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但额度达到5万元及以上的镇街(场)、平台及下属单位货物及服务采购。
(三)镇街(场)、平台资产的租赁发包以及广告权、冠名权转让等资产处置。
(四)区政府规定范围和限额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
(五)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但涉及廉政建设,镇街(场)、平台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入镇街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项目。
上述规定额度下限以下的项目的交易由各单位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镇街(场)、平台认为需要组织集中交易的,由镇街(场)、平台实施管理。
四、交易类别和方式
(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