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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

2019-03-21 萧山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杭州市萧山区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科学有序应对极端天气构建全社会共同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响应机制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2)、《杭州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614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极端天气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

    本办法适用于萧山区气象台以下简称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霾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简称极端天气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实施停课安排开展误工处理等活动

    停课安排

    当日6:00前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且在当日6:00仍维持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 校应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

    当日6∶00以后至学校上课前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途中的学生应主动采取安全避险措施已到校的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当日上课期间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学校要根据本办法事先制定具体应对方案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并应将应对方案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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