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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管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区数字城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萧山区2018年度数字城管工作考核办法》(萧城管[2018]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数字城管总结评比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单位(10个):具体实施数字城管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镇街、平台、管委会。
(2)先进个人(30名):分管或直接从事数字城管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数字城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经办案卷无推诿现象。
(2)认真履行数字城管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本单位年度及时解决率达到考核要求(98%)。
(3)积极配合、支持、宣传数字城管工作,为推动全区数字城管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三、评选方法
1、先进集体根据考核实绩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