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萧广台〔2018〕2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部室、公司: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萧人社〔2018〕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台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考核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效能建设和提高队伍素质为目的,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和激励作用,进一步突出先进评比的针对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提高评比质量,促进我台队伍的全面建设。
二、评比内容
1.先进集体
评出台先进集体3个。
2.先进个人
依据考核程序和考评办法,以各中心、三办为考核单位联合评出考核优秀者,考核优秀名额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4%。台公务员(包括享受待遇)考核优秀名额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
3.工会积极分子
台工会积极分子的比例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工会会员数的5%,台优秀工会干部比例不超过台工会干部人数的10%。
三、年度考核评比
1.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评比范围为台在编在职全体人员和聘用以上人员。
下列情况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处理:
(1)病假、事假和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和本年度内办理离退休(退养)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不作考核年限计算。
(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考核内容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