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管理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创新强县战略,贯通高层次专技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交流融合,打造一支立体多元、综合性强的本土人才队伍,根据《象山县“化鱼为龙”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象人社〔2023〕50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象山县“化鱼为龙”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员选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培养人员在全县企事业单位选拔,主要面向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创业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教育、卫生、农业、渔业、水利、文旅体等专业领域从事学术技术工作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选拔条件
培养人员应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敢于创新,善于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各层次选拔条件如下:
第一层次
1. 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 理论基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阔,有较强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3. 至少取得以下两项成果: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位)市级及以上部门重点课题、项目等研究工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获得过市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其他相当等级成果奖励;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个人前3名;入选象山县“半岛菁英”计划高层次人才团队带头人或上级重大人才专项,项目得到快速发展;作为主要作者(前3位),在国内外专业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或出版过有影响力的专著;获得过多项市级及以上个人专业荣誉,或被列入市级及以上人才培养工程;在本领域有多项重要发明创新,或在社会科学、经营管理领域引领发展,并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二层次
1.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 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了解本领域前沿发展趋势,有一定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团队中个人作用明显。
3. 至少取得以下两项成果: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位)县级及以上部门重点课题、项目等研究工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获得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其他相当等级成果奖励;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个人前6名或市级技能大赛个人前2名;入选象山县“半岛菁英”计划或上级重大人才专项,项目得到较快发展;作为主要作者(前3位),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多篇论文或出版过专著;获得过多项县级及以上个人专业荣誉,或被列入市级人才培养工程;在专业领域有发明创新,或在社会科学、经营管理领域处于先进水平,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三层次
1.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 熟悉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创业创新意识,学术、科研、技术、业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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