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有关企业:
根据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关于对2018年度预拔的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第二次清算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1101号),结合市经信委相关文件,现将2018年度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其中:
一、对市经信委《关于公布2017 年宁波市节能改造等项目审核情况的通知》(甬经信节能〔2018〕205 号)公布的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家企业补助200万元;
二、对市经信委《关于公布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补助企业名单(第五次)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8〕196 号)公布宁波新启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补助249.58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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