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经发科:
根据《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7〕2号)、《象山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象经信〔2017〕200号)和《2018年度象山县传统制造业(针织服装)重点扶持设备目录》(象经信〔2018〕231号)等文件精神,经与县财政局商议,决定对2018年度技术改造竣工项目进行申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制造项目:新增设备技术(软件)投资在300万元以上项目,包括(1)离散型智能制造;(2)流程型智能制造;(3)网络协同制造;(4)个性化定制;(5)运程智能运维服务。
二、“机器换人”项目:要求2年内“机器换人”设备技术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针织服装企业在8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智能装备产品生产项目:要求2年内新增设备技术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四、工业强基项目:要求2年内新增设备技术在200万元以上的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工程化,产业化突破的技改项目。
五、七大细分行业项目:要求2年内新增设备技术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属于新能源和海工装备、汽车轻量化部件、智能电网装备、高端基础件、海洋生物制品、医药保健设备及器械、新型功能材料等七大细分行业的突破提升项目。
六、“空间换地”项目:在完成原建设内容的基础上,通过规划等部门的二次审批,利用原厂房加层扩大生产性用房,改造后容积率大于1.2,且新增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七、普通技术改造项目:要求2年内新增设备技术投资在200万元以上(规下或针织服装企业在1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
八、传统制造业(针织服装)重点扶持设备项目:要求2年内新增设备(必须包含重点扶持设备)在5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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