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有关涉能部门:
为加快节能技术改造,促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根据《象山县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象经信〔2018〕17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节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请各主管单位抓紧通知所属企业,积极组织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项目;
2.节能产品应用及节能改造项目、工业能源信息管理项目;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4.工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5.重点企业落后产能(设备)淘汰项目;
6.其他节能降耗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象山县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2.项目列入2018年度节能改造等项目计划;
3.项目完成计划投资额70%以上,能核算节能量或节能效果。
三、主要申报材料
1.象山县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象山县节能改造等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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