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现将《象山县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暨工业强县2017年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象山县工业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象山县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暨工业强县2017年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积极对接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四创四强”工程,强化提升工业制造实力,全力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县实施“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关键一年,要紧紧围绕“奋战二三五,跻身一梯队”的奋斗目标,继续深化工业强县建设,聚焦突破重点产业,做好外引内育文章,强化创新驱动能力,推动形成“工作重点集中、政策资金集中、要素保障集中”的工业强县建设整体机制,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工业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8%;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5%,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0%;新增500万元以上规下企业80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家,亿元企业5家;完成市定年度节能目标。
(二)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家、科技型小微企业20家,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40件;建成县级2.5万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和3万平方米加速器;新增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120家;新增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6家、省市研究院1家,科技金融贷款额达到8000万元。
(三)实际利用外资(工业)达到0.75亿美元,利用内资(工业)达到28.5亿元,工业项目招商占全县招商总额比重不低于50%,实现当年签约项目60个、注册项目40个、动建项目20个、力争当年投产项目10个以上,其中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0个、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吸引浙商回归资金30亿元。
(四)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力争柔性引进省“151”专家15人、海外工程师10人;建成博士后工作站(点)、专家工作站、教授(专家)工作坊等10家;培育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名;新增半岛工匠20名、高技能人才500名,建成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
(五)健全企业难题流转分层解决机制,难题答复率达到100%,解决率达到70%以上,重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确保30个亿元以上项目年内开工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支撑促发展
1.完善政策体系,明确顶层设计新基调。
(1)制定出台象山县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建立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扶持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3)建立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4)健全不良贷款防控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2.加大财政支持,撬动经济突破新杠杆。
(1)用于工业强县专项扶持资金增速不低于地方当年财政收入增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强化工投集团功能。创新基金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基金杠杆作用,积极引进基金公司,引导带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对制造业重点领域、创新企业的投资。(责任单位:县工投集团)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安排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宁波中科大数据智慧应用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强化税收引导。指导企业做好税收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效率,明确提供纳税企业明细,及时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税收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
3.加强招才引智,提供强县建设新支撑。
(1)完善人才服务机制。成立县人才服务中心,建立完善中心管理各项制度,为人才提供登记报到、政策咨询、落户办理、投诉答复等综合服务。调整实施“人才”制度,安照人才分类目录,向重点人才发放A、B、C类绿卡,扩大服务功能和领域,提供高层次人才进修、疗休养、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实施“半岛英才”培育计划。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育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名;实施百名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提升工程、杰出专技人才培育计划,新增“半岛工匠”20名、高技能人才500名,建成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人社局)
(3)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省151专家综合服务基地作用,柔性引进省“151”专家15人,建成博士后工作站(点)、专家工作站、教授(专家)工作坊等10家;建立象山籍在外人才联谊中心,引进海外工程师10人。(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人社局)
(二)外引内育促发展
4.突破工业招商,增加外引增量新动力。
(1)加强对招商工作的领导。建立项目对接包干机制,实行重点招商项目县级领导包干制,专门设立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对接服务机构,每月二次定期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2)加强专业招商力量配备。配齐配强在北京、上海、深圳招商办事处驻点招商队伍,建立起辐射发达地区的招商网络;聘请一批国内外招商顾问,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委托招商。(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县委组织部)
(3)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招商。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厂房、土地开展招商,采取收购、合作、租赁、兼并等多形式投资盘活存量资产;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技术入股、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以资源引技术,以产权引资金,以存量引增量;借助在外象山人中的名企、名家、名商的影响力和侨联、工商联、台联等团体的凝聚力,推动象商回归,吸引浙商回归资金30亿元。(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4)鼓励开展产业链招商。支持市场化招商方式,鼓励企业、机构、平台等市场主体开展招商,对招商项目成功落地的,按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5)加大举措促招商。加强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招商激励考核机制,实行招商线索有奖征集,重点涉企部门纳入招商考核,调整考核体制,扩大考核范围,加强信息互通,开展联动招商。全年协议利用外资(工业)1.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工业)0.75美元、内资(工业)28.5亿元,工业项目招商占全县招商总额比重不低于50%,实现当年签约项目60个、注册项目40个、动建项目20个、力争当年投产项目10个以上,其中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0个、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5.加快项目推进,增强工业经济新能量。
(1)跟踪监测项目。对确定的招商项目,建立亿元以上项目的项目库,详细列出基本情况、计划进度、规划图、路线图、作战图、项目要求点等内容。(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加快工业项目审批速度。制定《象山县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实施负面清单之外工业项目承诺审批制,从土地摘牌起,在资料齐全情况下审批时间不超过1个月。(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审管办)
(3)发挥工业强县工作例会作用。形成“定人联企联项目”精准服务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力争今年动建亿元以上项目30个、投产亿元以上项目8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招商局)
6.加强企业培育,做好内育增量新文章。
(1)大力推进“个转企”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一批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升级发展成为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等企业,今年力争实现100家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实施抓大壮小扶微计划。开展“三名”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等工程。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每年选择2-3家,由县政府与其开展战略合作,推行产业基金+龙头企业+专业配套企业的发展模式,今年培育120家创新型初创企业,8家以上企业进入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库,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科技型小微企业2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金融办、县工投集团)
(3)加快单项(隐形)冠军培育。筛选培育单项冠军入库培育企业8家左右,培育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4)加快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加强政策扶持,实现精准培育,根据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不同阶段的需求,实施全生命周期扶持,细化制定不同阶段企业扶持政策,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企业30家以上,总量达到530家左右,亿元企业达到100家左右。(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7.鼓励企业上市,加快企业壮大新步伐。
(1)加强上市储备企业管理与培育。建立健全企业上市“绿色通道”,逐步提高上市效益、降低上市费用成本,加快申菱、合力、乐惠上市步伐。(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2)鼓励上市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重点支持宁波华翔等制造业上市企业,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开展兼并重组,进一步壮大企业主营业务领域竞争能力,加快进军新兴产业步伐。支持县外上市公司来我县开展兼并重组。(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3)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紧抓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速的有利时机,加强宣传、辅导,今年推动5家符合条件的成长型企业进入“新三板”市场、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三)科学提升促发展
8.加快产业发展,优化区域经济新格局。
(1)推进产业振兴计划,重点发展时尚针织休闲服装产业、新装备制造产业、汽模配部件产业、海洋生物(生命健康)产业、新能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等六大产业,培育发展大数据、大平台应用为主的智能经济,以信息经济串联六大产业,努力打造形成一体化的“6+1”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2)做好软件产业引进培育工作,加大软件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引进电子制造业、物联网传感器制造等领域企业2家,力争2017年软件产值增长20%。(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招商局)
(3)培育总部经济企业2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5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9.强化创新驱动,开创转型升级新面貌。
(1)推进制造业创新载体建设。围绕重点产业优势领域启动建设5家工业创新中心,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应用推广,推进智能装备在机械、模具等行业的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2)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企业探索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众创、众筹等新型制造新业态,建设众创空间1家;做强海洋生物等特色产业孵化园,建成县级2.5万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和3万平方米加速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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